韩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苏省苏州市)。字禹三,号旭亭、桂舲,别称种梅老人。室名还读斋、还读书斋、小寒碧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廷试一等,分刑部。悉心读律,平反滇南盗案,升郎中。从谳诸省大狱,出为广东高廉道,历福建按察使、广东巡抚署总督、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以疾告归,与潘奕、石韫玉、吴玉松、陶澍合称为“沧浪五老”。► 12篇诗文
齐有高密,有沂有沐。旁有泰山,莒鲁郊关。
粤有人焉,气清神耸。立节以高,处义而重。维节维义,肇自布衣。
根本渊源,所养可知。以义为文,洪畅精微。以义持守,隐如坚城。
以义作为,动如精兵。面有正色,口无谀声。赤心可割,肝胆可倾。
以义接物,不矜不骄。以义临民,实庇汝曹。实康实济,实恺实悌。
民实宜之,实受其惠。方今天下,虽曰治安。正在所恤,民有饥寒。
公所往居,岂肯草草。戒吏侵渔,欲民温饱。言者为准,行者为表。
维恕维平,除烦去扰。狼摧其牙,虎缩其爪。父子室家,足以相保。
作此诗者,岂徒然乎。庶使其民,传告欢呼。
韩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苏省苏州市)。字禹三,号旭亭、桂舲,别称种梅老人。室名还读斋、还读书斋、小寒碧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廷试一等,分刑部。悉心读律,平反滇南盗案,升郎中。从谳诸省大狱,出为广东高廉道,历福建按察使、广东巡抚署总督、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以疾告归,与潘奕、石韫玉、吴玉松、陶澍合称为“沧浪五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