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诗文
骤骥下长坂,日月双转毂。容华易消歇,奈此光景速。
结发与君欢,绣帘映华屋。芙蓉为君面,秋水为君目。
佩君宜男草,饭君落英菊。谁知绰约姿,弃置在山谷。
凄风偃蔓草,犹疑靡罗縠。皎月射危坡,哀乌号古木。
安知下泉人,不念我幽独。君无儿与女,谁为君斩服。
白杨渐有芽,二月酒初熟。荒凉隧道外,徒使奔童仆。
纸钱烧作灰,素手岂堪掬。抛殽在中野,秪充饥鸢腹。
回风从西南,袅袅如纺轴。未知是芳䰟,瞻望令頞蹙。
伉俪虽人合,乃亦系骨肉。顾彼双飞鸟,安能不反复。
语尽情未舒,聊以歌代哭。
(?—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