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 497篇诗文夜携小校持小刀,太祖太宗呼声高。高声未已颈血吐,遂支解之埋狱户。
同官同系马德文,从旁窃血裙。后来其子得一臂,伴裙葬空坟。
仇家子忽病狂发,拳蹴其父捽父发。老贼我何雠,我非他人乃刘球,子同小校同时休。
呜呼世间杀人者不死,天生百刑官,不如地下一厉鬼。
鬼而若逢韩柳子,复雠议又纷纷起。
读罢新词,击碎唾壶,悄然以悲。任邯郸枕上,重裀列鼎,大槐宫里,貂锦蛾眉。
未了功名,难消磊块,不向空门何处归。又底事、问安期高誓,乞取刀圭。
茫茫大造谁知。况世上、原无真是非。彼南华齐物,呼牛呼马,灵均呵壁,将信将疑。
我赋三章,为君七发,得愈头风或有之。掀髯笑、望西山一带,暮雨迷离。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