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 497篇诗文涒滩为帝理,再侍讲筵内。未几拜命行,捧敕临东海。
二亲犹及将,扶侍供甘脆。王事信靡盬,不遑周仍隘。
采莼更觅鲤,奉养敢云备。明王隆孝思,永言锡吾类。
遵海望天台,偶与知己会。手染二亲容,驻颜语仍在。
语及世上名,洗耳有真态。相期雁荡游,抚景尝至再。
归署襟已豁,如在尘寰外。乃知乾坤里,形骸元无碍。
读君留别诗,离亭日有祖。人自送翰林,伯襄毋乃苦。
君是玉堂宾,君身原有主。递作卿与相,终不易吾故。
权势易为名,君曾作是语。亦有势愈高,其芳乃愈沮。
譬如丝在染,渐渐非其素。我今与君别,豫意相期处。
还我旧伯襄,馀物一无取。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