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 497篇诗文五年不治笔研奉诏起家是日始草辞免奏旋假书吏于郡题写皆生疏又堂帖趣行三日戒涂偶成二首 其二
露封誊奏晓鸣铃,当御应关乙夜呈。京兆有装随使者,陈留无酒忆厨兵。
故营将钺谈家世,老吏公车识姓名。尘事看看到书尺,更惊三日有王程。
独酌冷风前,遂至于忘己。而况人与世,枯槐聚玄蚁。
昔梦婴尘纷,宰割鬯吾旨。金枝缀翠旗,鱼服交象弭。
驳马偏朱蹄,缦车齐一轨。既觉更何有,太息绎所履。
真幻定难分,色空谅在此。四相不能灭,卮酒良可喜。
吾将逃曲蘖,众妄亦云已。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