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 12篇诗文
佛狸岁未卯,志欲吞宇县。当年江饮马,腥血浸淮甸。
无人饭耕牛,有井巢归燕。至今阅遗史,为汝空饮恨。
缅想瓜步留,杀气缠吴分。云何此山椒,遗像俨高殿。
无乃甘事雠,吴俗昧所见。或复绵历久,后嗣忘敌怨。
冥漠彼有识,福汝吾敢信。君看赵与薛,徇国冒祸衅。
魏侯继前躅,长呼死白刃。胡不尸祝之,香火均远近。
岂但祈神休,抑使顽懦奋。谁令决从违,引手适我愿。
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