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77篇诗文
淹怀终岁思,幸际清宵会。情深新喜集,语惬孤愁退。
离居积顽鄙,处下多尤悔。倦翮谢骞腾,羁踪损贞介。
含悲静自嘅,抱独招群怪。非子不我遗,斯心复谁赖。
天寒四野寂,云敛疏星大。霜叶响枯条,水滩咽鸣濑。
振衣逞玄览,妙趣超尘壒。静溯一气先,虚涵万象外。
林泉皆道情,縻组本天械。摆落巳遗荣,过从敢辞惫。
祛疑冀闳论,立懦伫明诫。颓风倘可还,勖德期无懈。
(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