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458篇诗文
南国有佳人,赋性慕芬芳。一笑惑阳城,袅袅情不荒。
席帏竟长年,寸步规中堂。引镜照斜领,容貌空自将。
曾许五陵少,十五宜归郎。父母劝女行,为理嫁衣裳。
敛衽跪陈辞,愿终守雪霜。讵不怀三星,绸缪焉足长。
毳褐亦可缝,稗秕亦可浆。百岁将安之,予美耿中肠。
日月既云迈,苞稂乃见伤。未逮衾与裯,揆谊终难忘。
吁嗟乎冽泉,掩涕归空房。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