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1505)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栗夫,号半江。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通究律例,讼至立解。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掌学政。官至广东按察使。为文雄浑秀整,行草亦清润。有《半江集》。► 3篇诗文
羲和鞭日升扶桑,残星晓月俱遁藏。出海高峰最先照,草木滉漾浮金光。
兴来振衣凌绝顶,俯览人间同坎井。呼吸元气融心神,摆脱尘劳发深省。
一真之境无异同,声闻醉酒如瘖聋。安得毗耶多病翁,与渠把手击节歌日峰。
(1457—1505)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栗夫,号半江。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通究律例,讼至立解。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掌学政。官至广东按察使。为文雄浑秀整,行草亦清润。有《半江集》。